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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观光单车日渐风靡 上路要处罚2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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驴友户外 发表于 2013-5-24 01:47:3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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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 天气不错,闲暇之余许多市民喜欢结伴骑单车去踏青。一些公园、景点周边也出现了许多出租观光单车的摊点。不过记者了解到,这种两人前后骑行,靠一条车链驱动的旅游观光单车并不能上路,违法要处罚20元。此外,此类单车不仅频频发生事故,日常监管中也存在盲点。


观光单车日渐风靡

       “骑车吗?便宜出租……”在许多大学校园附近,出租观光单车的摊铺引来不少游客驻足。因为收费较便宜,且没有过多限制,很多游客为图个新鲜,想都没想就掏钱租车,然后两个人就骑着一辆单车有说有笑地上路了。

       记者发现,这种观光单车大致分为两种,一种是并排乘坐,由一个人掌握类似汽车那种圆形方向盘把握方向;另一种是前后座位的,由前面的人掌握车龙头,两个人靠脚踩共同驱动车子的链条前进。这两类车有的专门配备了篷布,天热可以防晒,下雨可以挡雨。人性化的设计看似方便又贴心。不过,骑这种单车上路,潜伏的安全隐患往往容易被忽视。

骑行中很难控制重心

       记者花15元租了一辆观光单车体验,发现一个人骑比较费力,拐弯也不方便;两个人骑就没那么累,但是同样很难拐弯,很难把握方向,一旦重心不稳就可能会摔倒。记者沿赣江中大道一路前行,沿途看见骑类似单车的市民不在少数,有的人从大路绕进支路,也有人时而骑进机动车道,在车流中冒险穿行……

       此外,记者注意到,不少市民在骑这种单车时注意力都不集中,骑行中往往因为很新鲜,一路谈笑风生,边骑车边照相,很少注意周边动静,甚至出现逆行。如果有车靠近,或是紧急避让障碍物,刹车的时候惯性很大,加之两个人骑的步伐不一致,摔跤情况时有发生。

骑观光单车上路罚20元

       交警徐永华称,按照规定,单车只能由一人骑行,观光单车属于被禁止上路的车型。一旦被现场查获,可以处罚骑车人20元。同时,此类单车的安全性能很难得到保障。这种车体积大,不易控制,遇到突发情况跳车的阻碍会比较大,搞不好就连人带车一并翻倒。类似事故在外地已经发生多起,甚至造成了人员伤亡。

       此外,观光单车按规定只能在限制区域内骑行,但现实情况是,我市此类单车并没有限行区域,只要缴了钱,想去哪都行,超出范围和时间的,补钱即可。这样很容易出现租车者因为驾驶技术不娴熟,不清楚车辆性能,在租赁点范围外骑行后遇上事故或意外,无法及时得到援助等情况。

       交管部门提醒:观光单车是一种新型的专用健身休闲器材,仅为旅游观光使用。在使用时,大家一定要选择合法经营的租赁商;自身也应注意观光自行车的正常使用事项,应事先了解观光自行车的各种性能并检查一下车子,乘骑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返回,并向商家反映。

       另外,建议市民最好不要夜间租用观光自行车,因夜间视线较为模糊,路况不熟也容易造成安全隐患,更不要向路边的流动摊贩租赁,以免出现事故难以划分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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